文/陈湘波
上次谈到艺术品投资是世界上公认的效益最好的投资项目之一,也具体地说到关山月先生的作品从百万到千万的增值奇迹,然而,艺术品收藏虽然利润丰厚,但相对股票来说,流通性要差一些,对于一般投资人来讲换手周期难于掌握,买了一幅升值潜力高的艺术品,要通过拍卖会或者私下成交,如果没有业内人脉资源,很有可能难于出手,或者不能得到应有的价格和利润。我们已经听到过太多投资者,因为不识货将一些祖传的艺术珍品贱卖,更有花高价购得赝品而承担了巨大风险的故事。笔者十多年来所见的买家和藏家拿来的让我鉴定的关山月先生作品,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为赝品。艺术品收藏投资市场这种真假混杂,假货泛滥,买家常不免被造假投机者所害的故事更是时有所闻。所以,真假问题是艺术品收藏投资的首要问题!
中国的书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伴随着书画的作伪史。这话虽然有点夸张,但也揭示出了其中一部分事实真相。有文献记载, 东晋时期摹仿王羲之字的人就已经很多了,唐代已有人专门从事鉴定流传于世的王羲之字的真假。到了近现代,中国书画的作伪更是全面超过了古人。当然古代书画有很多的副本、临摹本是出于为了便于作品的传播和流传后世的话,那么,现今艺术品市场知假造假、知假卖假就是行业性的畸变。
为什么赝品能够堂而皇之地在书画市场上泛滥?它是怎样进入市场销售的?这里面隐藏着多少秘密?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,揭示其冰山之一角。
手法一:利用假画册图录做“护身符”
近年来,盲目相信出版物已成为艺术品收藏市场的一大误区,根本的原因在于国人对出版物往往深信不疑,而这恰恰被别有用心的造假者巧加利用,使得利用图录与出版物伪装造假编假事件,近年在国内艺术品市场层出不穷,为其所害者大有人在。特别是近两年许多以投资为目的,对艺术品收藏一无所知的人士纷纷进场,他们大多对真伪缺乏识别能力,藏品是否刊入出版物便成为这些人判断真伪的重要依据。于是造假者就投其所好,以假出版物为诱饵。有些造假者甚至不惜花费数十万元的成本制作精美的印刷品,一旦得手,获利通常在百万元以上。2004年,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的画册被造假分子改头换面盗印,封面上吴作人的作品被偷梁换柱掉了包,后被专家识破在媒体披露。2005年3月下旬,珠海市博物馆曾发生的尴尬一幕:在该馆正在举行“国之瑰宝———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”中的画作,被闻讯而来的关、黎家人现场认定全为假冒之作。我作为广东省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的鉴定组专家团的一员,也参与的鉴定活动,大家认为现场展出的画作无一真品。而正是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“珠海假画风波”中的假画,却堂而皇之地收入在某权威出版社的《黎雄才作品集萃》,实在令人诧异!
可见在造假日益猖獗的今天,挖空心思、绞尽脑汁在出版物上打主意做文章,利用图录做“护身符”来掩人耳目,行销赝品,已是投机者惯用的手段。
对于艺术品收藏与投资者而言,艺术品自身的内在质地才是判断衡量其真伪的主要依据,而有关出版物的著录、专家的意见、拍卖公司的宣传等均只能视为辅助依据当作参考。任何脱离艺术品自身的真伪而盲目相信出版物的做法,只会使收藏与投资者付出血的代价,所以,应引起人们高度的警惕。
手法二:利用“名人”题跋、上款蒙骗买家
古代书画由于屡经递藏,其上多有历代藏家与鉴家的题跋。这些题跋不仅对了解作品的收藏历史,判断作品真伪极有帮助,还往往因题跋使国画作品大为增色,提高其收藏价值与市场价值。同时,一些有名人上款的作品,也有利于收藏者了解作品的来源。由于现今艺术品收藏投资市场赝品充斥,藏家对书画的题跋和上款十分看重,对名家题跋过或有上款的的东西更加放心,造假者便投其所好,在伪造题跋和上款上下功夫做文章。他们或打通门路让某些见钱眼开的专家题假为真,或干脆伪造名家的假题跋和上款,导致市场中“假画真题”与“假画假题”比比皆是。如某拍卖公司拍卖的从海外回流的一件宋徽宗国画花鸟画,上面的宋徽宗御题诗、乾隆题答、元大收藏家项元汴的题跋均是伪造。某拍卖公司拍卖的文征明《竹雀图》上吴湖帆的假跋等,可谓层出不穷。当前拍场上常见的假题跋多为张大千、吴湖帆、谢稚柳、徐邦达、杨仁恺、史树青等人,因此遇到这些“名家题跋”时应格外小心,多加审看,否则必中其圈套。还有一些造假者为夸大作品的来头,常常在伪作的上款上大做文章,故意伪造名人的上款以唬骗买家。什么某某中央领导、或是某知名人士等,甚至于有美国总统、苏联元帅的假上款都纷纷出现市场。
手法三:收买"专家"混淆视听
由于以投资为目的的买家一般对艺术品多缺乏认知,真伪难以分辨,所以寻找投资顾问,由专家为其掌眼的现象普遍。陈湘波认为让专家掌眼虽然不失为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,但专家不可能万无一失,他们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,有时甚至一次判断失误即可使上百万元的投资付诸东流。更有一些所谓的“专家”故作模样,乱说一气,其实眼力甚低,其结果只能使买家误入歧途。还一些所谓“专家”,为金钱收买或屈服于生存压力,与制假者相呼应,牺牲公信力,沦为了制假、误导买家的帮凶。此外,由于拍卖公司对拍品的真伪并无担保,它对拍品年代、作者的说明也仅是一家之言,切不可偏听偏信。还有不少拍卖公司过度热衷炒作,一件拍品年代定的越早,名头越大越好,最好能戴上“××之最”的桂冠,而根本不考虑拍品是否像他们鼓吹的那样,闹大笑话的事也时有发生。
购买艺术品最终凭借的是眼力,而非耳功。买家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真伪识别能力才是根本,舍此别无终南捷径。那种眼力不高且无主见的人,迟早会被市场淘汰。
手法四:利用拍卖会假买假卖
由于《拍卖法》第61条规定:“拍卖人、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,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” 该法律条款使得拍卖人和委托人不用为拍品的真伪负责,即使被发现赝品,也能轻松地摆脱责任,更不用说追究为造假作品摇旗呐喊的不良媒体的法律责任了。这就为一些造假者提供了一个出手的途径,为了让假画顺利出手,骗取买家的信任,售假者会将一些高仿的画作送到拍卖公司,同伙作为买家在交纳保证金后,自己在拍卖现场疯狂“举牌”造势,如果在拍卖会上有人上勾,把牌举到了他们认为合适的价位,他们就会放手,如果没人举牌,他们就会将本来不值钱的东西,最终叫到10万甚至上100万元,造成已成交的假像,但事后,售假者并不会提货,宁可损失保证金,待拍卖公司将作品退还时,再想方设法以低于表面成交价格售出。
艺术品市场上赝品横行早已不是什么秘密,这是行业内不得不面对的现实。其原因何在?318艺术家陈湘波个人以为,主要原因来自于目前法律的缺位和不完善。同时,艺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,其真伪的鉴定需要高深的专业知识和鉴定技巧,标准相对来说主观化而没有纯粹客观的标准,依靠的是专家个人的专业诚信和监督机制,因此,在鉴定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被利益集团操纵。而对于艺术家和艺术消费者来说,打假举证难,成本高,赢得官司的概率很小,即使赢了,也很难获得合理的损失赔偿。这些原因都使得中国艺术市场,尤其是书画领域面临巨大的诚信危机。
投机当道、信息浑浊、诚信危机,这三大症结是目前中国艺术市场的顽疾,然而顽疾不等于绝症。和许多快速发展的行业一样,中国艺术品市场能否健康成长,要看其能否克服同样强大的变异力量。随着法制的完善与健全,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与自然淘汰,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根据中国国情进行制度创新,相信许多规则会建立起来,一个真正繁荣的艺术市场值得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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